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现就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手机:18632699551(微信同号) 一、禁止燃放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学校、商超、集贸市场、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重污染天气预警范围; 8.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吕梁市主城区管理规定...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