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经咸传卷四 本溪储罐保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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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下兑上。咸:亨,利贞,取女吉。
[疏]“咸亨”至“取女吉”。○正义曰:先儒以《易》之旧题,分自此以上三十卦为《上经》,已下三十四卦为《下经》,《序卦》至此又别起端。先儒皆以《上经》未来谈,《下经》明东谈主事,然韩康伯注《序卦》破此义云:“夫《易》,六画成卦,三才备,错综天东谈主,以变化,岂有天谈、东谈主事偏於潦倒哉!”案:《上经》之内,明饮食有讼,讼有众起,是兼於东谈主事,不天谈。既不天谈,则《下经》不东谈主事,理则然矣。但孔子《序卦》不以咸系离。《系辞》云“二篇之策”,则是六十四卦旧分潦倒,乾、坤象天下,咸、恒明爱妻。乾坤乃造化之本,爱妻实东谈主伦之原,因而拟之,何为不可?天下各卦,爱妻共卦者,周氏云:“尊天下之谈,略於东谈主事,犹如三才,天下为二,东谈主止为也。”此否则。窃谓乾、坤明天下初辟,至屯乃刚柔始交。故以纯阳象天,纯阴象地,则咸以明东谈主事。东谈主物既生,共相感应。若二气不交,则不成於相感,当然天下各,爱妻共卦。此不言可悉,岂宜妄为异端!“咸亨利贞取女吉”者,“咸”感也。此卦明东谈主伦之始,爱妻之义,须男女共相感应,成爱妻。既相感应,乃得亨通。若以邪谈重复,则凶害斯及,故利在贞正。既感通以正,等于婚媾之善,故云“咸亨利贞取女吉”也。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是以亨也。
[疏]正义曰:“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者,此因潦倒二体,释“咸亨”之义也。艮刚而兑柔,若刚自如上,柔自不才,则不相交感,由得通。今兑柔在上而艮刚不才,是二气感应以相授与,是计“咸亨”也。
止而说,故“利贞”也。
[疏]正义曰:此因二卦之义释“利贞”也。艮止而兑,说也。能自静止则不随动欲,以上行说,则不为邪谄。不失其正,是以“利贞”也。
男下女,“取女吉”也。
[疏]正义曰:此因二卦之象释“取女吉”之义。艮为少男而居於下,兑为青娥而处於上,是男下於女也。婚配之义,男先求女,亲迎之礼,御轮三周,皆男先下於女,然后女应於男,是以取女得吉者也。
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下感而万物化生,二气相与,乃“化生”也。
[疏]“是以”至“化生”。○正义曰:“是以亨利贞取女吉”者,次释讫,总举《繇》辞以结之。“天下感而万物化生”者,以下广明感之义也。天下二气,若不感应相与,则万物由得应化而生。
圣东谈主感东谈主心而天下和平。不雅其所感,而天下万物之情可见矣。天下万物之情,见於所感也。凡感之为谈,不行感非类者也,故引取女以明同类之义也。同类而不相感应,以其各亢所处也,故女虽应男之物,下之此后取女乃吉也。
[疏]“圣东谈主”至“可见矣”。○正义曰:“圣东谈主感东谈主心而天下和平”者,圣东谈主设教,感动东谈主心,使变恶从善,然后天下和平。“不雅其所感而天下万物之情可见矣”者,结叹咸谈之广,大则包天下,小则该万物。感物而动,谓之情也。天下万物皆以气类共相感应,故“不雅其所感,而天下万物之情可见矣”。
《象》曰:山上有泽,咸。正人以虚受东谈主。以虚受东谈主,物乃感应。
[疏]“《象》曰”至“虚受东谈主”。○正义曰:“山上有泽,咸”,泽卑鄙,能润於下;山体上承,能受其润。以山感泽,是计“咸”。“正人以虚受东谈主”者,正人法此咸卦,下山上泽,故能空泛其怀,不自有实,受纳於物,所弃遗,以此感东谈主,莫不皆应。
初六:咸其拇。处咸之初,为感之始,所感在末,故有志费力。如其本实,未至伤静。
[疏]“初六咸其拇”。○正义曰:“咸其拇”者,拇是足大指也,体之末。初应在四,俱处卦始,为感浅末,取譬身,在於足指费力,故曰“咸其拇”也。○注“处咸”至“伤静”。○正义曰:六二《咸》谈转进,所感在腓。腓体动躁,则成往而行。今初六所感浅末,则比喻拇指,指虽小动,未移其足,以喻东谈主心初感,始有其志。志虽小动,未甚躁求。凡福祸悔吝,生乎动者也。以其本实未伤於静,故福祸悔吝之辞。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四属外也。
[疏]正义曰:“志在外”者,外谓四也。与四相应,所感在外,处於感初,有志费力,故云“志在外也”。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咸谈转进,离拇升腓,腓体动躁者也。感物以躁,凶之谈也。由躁故凶,居则吉矣。处不乘刚,故不错居而获吉。
[疏]“六二”至“居吉”。○正义曰:腓,足之腓肠也。六二应在九五,咸谈转进,离拇升腓,腓体动躁,躁以相感,凶之谈也。由躁故凶,静居则吉,故曰“咸其腓凶居吉”。以不乘刚,故不错居而获吉。○注“腓体动躁”。○正义曰:廙云:动於腓肠,斯则行矣。故言“腓体动躁”也。
《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阴而为居,顺之谈也。不躁而居,顺不害也。
[疏]正义曰:“虽”者,与夺之辞。若既凶矣,何由得居而获吉?良由阴本静。今能不躁而居,顺其本,则不有灾害,凶而获吉也。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股之为物,随足者也。进不行制动,退不行静处,所感在股,“志在随东谈主”者也。“志在随东谈主”,所执亦以贱矣。用斯以往,吝其宜也。《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东谈主,所执下也。
[疏]正义曰:“咸其股亦不处也”者,非但进不行制动,退亦不行静处也。“所执下”者,既“志在随东谈主”,是其志意所执下贱也。
九四:贞吉,悔一火。憧憧营业,一又从尔念念。处上卦之初,应下卦之始,居体之中,在股之上,二体始相交感,以通其志,心神始感者也。凡物始感而不以之於正,则至於害,故贞然后乃吉,吉然后乃得一火其悔也。始在於感,未尽感,不行至於念念以得其党,故有“憧憧营业”,然后“一又从其念念”也。
[疏]正义曰:“贞吉悔一火”者,九四居“上卦之初,应下卦之始,居体之中,在股之上,二体始相交感,以通其志,心神始感者也。凡物始感而不以之於正”,则害之将及矣。“故贞然后乃吉,吉然后乃得一火其悔也”。故曰“贞吉悔一火”也。“憧憧营业,一又从尔念念”者,“始在於感,未尽感”,惟欲念念指引以求相应,未能忘怀息照,任夫当然,故有“憧憧营业”,然后一又从尔之所念念也。
《象》曰:“贞吉,悔一火”,未感害也。未感於害,故可正之,得“悔一火”也。
[疏]正义曰:“未感害”者,心神始感,未至於害,故不可不正,正而故得“悔一火”也。
“憧憧营业”,未光大也。
[疏]正义曰:“未光大”者,非感之,不行念念欲,故未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悔。“脢”者,心之上,口之下,进不行大感,退亦不为志,其志浅末,故“悔”费力。
[疏]“九五”至“悔”。○正义曰:“咸其脢悔”者,“脢”者心之上,口之下也。四已居体之中,为心神所感,五进在於四上,故所感在脢,脢已过心,故“进不行大感”,由在心上,“退亦不行志”,志在浅末,故“悔”费力,故曰:“咸其脢悔”也。○注“脢者心之上口之下”。○正义曰:“脢者心之上口之下”者,子夏《易传》曰:“在脊曰脢。”马融云:“脢,背也。”郑玄云:“脢,脊肉也”。肃云:“脢在背而夹脊。”《说文》云:“脢,背肉也。”虽诸说不同,大体皆在心上。辅嗣以四为心神,上为辅颊,五在上四之间,故直云“心之上口之下”也。明其浅於心神,厚於说话。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疏]正义曰:“志末也”者,末犹浅也,感以心为,过心则谓之浅末矣。
上六:咸其辅、颊、舌。咸谈转末,故在詈骂说话费力。
[疏]正义曰:“咸其辅颊舌”者,马融云:“辅,上颔也。”“辅、颊、舌”者,说话之具。咸谈转末,在於詈骂说话费力,故云“咸其辅颊舌”也。
《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辅、颊、舌”者,是计语之具也。“咸其辅颊舌”,则“滕口说”也。“憧憧营业”,犹未光大,况在滕口,薄可知也。
[疏]正义曰:“滕口说也”者,旧说字作“滕”,徒登反。滕,竞与也。所竞者口,复心实,故云“滕口说”也。郑玄又作“媵”。媵,送也。《咸》谈薄,徒送詈骂说话相感费力,不复有志於其閒。《注》义得两通,未知谁同其旨也。
巽下震上。恒:亨,咎,利贞。恒而亨,以济三事也。恒之为谈,亨乃“咎”也。恒通咎,乃利正也。
[疏]“恒亨”至“利贞”。○正义曰:恒,久也。长期之谈,所贵变通。须变通随时,可。能久能通,乃“咎”也。恒通咎,然后利以行正,故曰“恒亨咎利贞”也。○注“三事”。○正义曰:褚氏云:“三事,谓咎、利贞、利有攸往。”庄氏云:“三事者,咎也,利二也,贞三也。”周氏云:“三事者,亨也,二咎也,三利贞也。”《注》不解数,故先儒各以意说。窃谓《注》云“恒而亨以济三事”者,明用此恒亨,济彼三事,疑“亨”字在三事以外,而此《注》云“恒字为谈,亨乃咎。恒通咎,乃利正也”。又注《彖》曰:“谈得所久,则常通咎而利正也”。此解皆以利正相将为事,分计二,恐非《注》旨。验此《注》云“恒之为谈,亨乃咎”,此以“恒亨”济“咎”也。又云:“恒通咎,乃利正也。”此以“恒亨”济“利贞”也。下注“利有攸往”云:“各得所恒,修其常谭,终则有始,往而违,故‘利有攸往’。”此以“恒亨”济“利有攸往”也。不雅文验《注》,褚氏为长。
利有攸往。各得所恒,修其常谭,终则有始,往而违,故“利有攸往”也。
[疏]正义曰:得其常谭,何往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刚尊柔卑,得其序也。
[疏]“《彖》曰”至“柔下”。○正义曰:“长期也”者,释训卦名也。恒之为名,计义。“刚上而柔下”者,既训“恒”为久,因名此卦得其《恒》名,是以释可久之意。此就二体以释恒也。震刚而巽柔,震则刚尊在上,巽则柔卑不才,得其律例,是计恒也。○注“刚尊柔卑得其序也”。○正义曰:咸明感应,故柔上而刚下,取二气相交也。恒明,故刚上而柔下,取尊卑得序也。
雷风相与,长阳长阴,能相成也。
[疏]“雷风相与”。○正义曰:此就二象释恒也。雷之与风,阴阳交感,二气相与,互而相成,故得长期也。○注“长阳长阴能相成也”。○正义曰:震为长男,故曰“长阳”。巽为长女,故曰“长阴”。《彖》曰:“雷风相与”,雷之与风,共协作成之义。故褚氏云“雷资风而益远,风假雷而增威”是也。今言“长阳长阴,能相成”者,因震为长男,巽为长女,遂以“长阳长阴”而名之,作文之体也。又此卦明爱妻可久之谈,故以二长相成,如雷风之义也。
巽而动。动违也。
[疏]正义曰:此就二卦之义,因释恒名。鬈曲而巽顺,有违逆,是以可恒也。
刚柔皆应,不孤媲也。
[疏]“刚柔皆应”。○正义曰:此就六爻释《恒》。此卦六爻刚柔皆相应和,孤媲者,故可也。○注“不孤媲也”。○正义曰:媲,配也。
恒。皆可久之谈。
[疏]正义曰:历就四义释恒名讫,故举卦名以结之也。明上四事“皆可久之谈”,故名此卦为“恒”。
恒“亨,咎,利贞”,久於其谈也。谈德所久,则常通咎而利正也。
[疏]正义曰:此就名释卦之德,言是以得“亨咎利贞”者,别义,正以得其长期之谈,故言“久於其谈也”。
天下之谈,长期而不巳也。得其所久,故不巳也。
[疏]正义曰:将释“利有攸往”,先举天下计证喻,言天下得其长期之谈,故久而不己也。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得其常谭,故终则复始,往穷。
[疏]正义曰:举《经》以结成也。东谈主用长期之谈,会於变通,故终则复始,往穷,同於天下之不已,是计利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东谈主久於其谈而天下化成。言各得其“所恒”,故皆能。
[疏]“日月得天而能久照”至“天下化成”。○正义曰:“日月得天而能久照”者,以下广明恒义。上言天下之谈,长期而不巳也,故日月得天,是以亦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者,四期间,寒暑相变,是以能久主成万物。“圣东谈主久於其谈而天下化成”者,圣东谈主应变随时,得其之谈,是以能“光宅天下”,使万物从化而成也。
不雅其所恒,而天下万物之情可见矣。天下万物之情,见於“所恒”也。
[疏]正义曰:追念恒义也。
《象》曰:雷风,恒。长阳长阴,而相与,可久之谈也。
[疏]正义曰:雷风相与为“恒”,巳如彖释。
正人以立不易。得其所久,故“不易”也。
[疏]正义曰:正人立身得其长期之谈,故不改易其。犹谈也。
初六:浚恒,贞凶,攸利。处恒之初,处卦底,始求者也。求穷底,令物馀缊,渐以至此,物犹不胜,而且始求者乎?以此为恒,凶正害德,施而利也。
[疏]“初六,浚恒,贞凶。攸利”。○正义曰:浚,也。处卦底,故曰“”也。恒者,计恒是也。施之於仁义,即不厌,施之於正,即求物之情过,是凶正害德,施而利,故曰“浚恒贞凶,攸利”也。○注“此恒之初”至“害德施而利也”。○正义曰:处卦之初,故言始也。在於下,故言也。是甚至凶,谓在於始而求者也。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也。
九二:悔一火。虽失其位,恒位於中,不错消悔也。
[疏]正义曰:失位故称“悔”,居中故“悔一火”也。
《象》曰:九二“悔一火”,能久中也。
[疏]正义曰:“能久中”者,处恒故能久,位在於中,是以消侮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处三阳之中,居下体之上,处上体之下,上不,下不至卑,中不在体,体在乎恒,而分所定,恒者也。德行恒,自相违错,不可致诘,故“或承之羞”也。施德於斯,物莫之纳,鄙贱甚矣,故曰“贞吝”也。
[疏]“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正义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者,九三居下体之上,处上体之下,虽处三阳之中,又在不中之位,上不全尊,下不全卑,执心不定,德行恒,故曰“不恒其德”。德既恒,自相违错,则为期侮承之,所羞非,故曰“或承之羞”也。处久如此,正之所贱,故曰“贞吝”也。○注“处三阳之中”至“故曰贞吝也”。○正义曰:虽在三阳之中,非体之中也。“不可致诘”者,诘,问也。违错处多,不及问其原理,是以明其期侮之,如《论语》云“於予与何诛”。
《象》曰:“不恒其德”,所容也。
[疏]正义曰:“所容”者,谓不恒之东谈主,所往之处,皆不纳之,故“所容”也。
九四:田,禽。恒於非位,虽劳获也。
[疏]正义曰:田者,野猎也,以譬有事也。“禽”者,野猎不获,以喻有事功也。“恒於非位”,故劳而功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疏]正义曰:有恒而失位,是“久非其位”。野猎而所获,是“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东谈主吉,夫子凶。居得尊位,为恒之主,不行“制义”,而系应在二,精心贞,从唱费力。妇东谈主之吉,夫子之凶也。
[疏]正义曰:“恒其德贞”者,六五系应在二,不行傍及他东谈主,是恒常贞其德,故曰“恒其德贞”也。“妇东谈主吉”者,精心贞,从唱而巳,是妇东谈主之吉也。“夫子凶”者,夫子须制断事宜,不可贞从唱,故曰“夫子凶”也。
《象》曰:妇东谈主贞吉,从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疏]正义曰:“从而终”者,谓精心贞,从其贞而自终也。“从妇凶”者,五与二相应,五居尊位,在震为夫,二处下体,在《巽》为妇。五系於二,故曰“从妇凶”也。
上六:振恒,凶。夫静为躁君,安为动主。故安者上之所处也,静者可久之谈也。处卦之上,居动之,以此为恒,施而得也。
[疏]正义曰:“振恒凶”者,振,动也。凡处於上者,当守静以制动。今上六居恒之上,处动之,以振为恒,是以“凶”也。
《象》曰:“振恒”在上,大功也。正义曰:“大功”者,居上而以振动为恒,施而得,故曰“大功也”。
艮下乾上。遯:亨,小利贞。
[疏]正义曰:“遯”亨者,遯者,归隐袪除之名。阴长之卦,常人用,正人日消。正人当此之时,若不隐遯避世,即受其害。须遯此后得通,故曰“遯亨”。“小利贞”者,阴谈运行浸长,正谈亦未全灭,故曰“小利贞”。
《彖》曰:“遯亨”,遯而亨也。遯之为义,遯乃通也。
[疏]正义曰:“遯而亨”者,此释遯之是以得亨通之义。常人之谈长,正人非遯欠亨,故曰:“遯而亨也”。
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谓五也。“刚当位而应”,非否亢也。遯不否亢,能“与时行也”。
[疏]正义曰:举九五之爻,释是以能遯而致亨之由,良由九五以刚而当其位,有应於二,非为否亢。遯不否亢,等于相时而动,是以遯而得亨,故云“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小利贞”,浸而长也。阴谈欲浸而长,正谈亦未全灭,故“小利贞”也。
[疏]正义曰:释“小利贞”之义。浸者渐进之名。若阴德暴进,即消正谈。良由二阴渐长而正谈亦未即全灭,故云“小利贞”也。
遯之时义大矣哉!
[疏]正义曰:叹好意思遯德。相时度宜,避世而遯,自非大东谈主照几不行如此,其义甚大,故云“大矣哉”。
《象》曰:天下有山,遯。天下有山,阴长之象。
[疏]“《象》曰:天下有山,遯”。○正义曰:“天下有山,遯”者,山者阴类,进在天下,等于山势欲上逼於天,天远,不受於逼,是遯避之象,故曰“天下有山,遯”。○注“天下有山”至“之象”。○正义曰:积阳为天,积阴为地。山者,地之峻,今上逼於天,是阴长之象。
正人以远常人,不恶而严。
[疏]正义曰:正人当此遯避之时,常人进长,理须远避,力不行讨,故不可为恶,复不可与之亵渎,故曰“不恶而严”。
初六:遯尾,厉,勿用有攸往。“遯”之为义,辟内而以外者也。“尾”之为物,在体后者也。处遯之时,不往何灾,而为“遯尾”,祸所及也。危至此后行,难可乎?厉则“勿用有攸往”也。
[疏]正义曰:“遯尾厉”者,为遯之尾,在后遯者也。常人长於内,应出外以避之,而在卦内,是遯之为后也。逃遯之世,宜速远而居先,而为“遯尾”,祸所及也,故曰“遯尾厉”也。“勿用有攸往”者,危厉既至,则当“固穷”,“危行言逊”,勿用有所往,故曰“勿用有攸往”。
《象》曰:“遯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疏]正义曰:“不往何灾”者,《象》释当遯之时,宜须出避。而“勿用有攸往”者,既为“遯尾”,出见执,不如不往,不往即灾害。“何灾”者,犹言灾也。与何伤、何咎之义同也。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居内处中,为遯之主,物皆遯巳,缘何固之?若能执乎理中厚顺之谈以固之也,则莫之胜解。
[疏]正义曰:“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者,逃遯之世,避内出外,二既处中居内,即非遯之东谈主也。既非遯之东谈主,便为所遯之主,物皆弃巳而遯,缘何执固留之?独一中庸厚顺之谈不错固而安之也。能用此谈,则不行胜巳解放而去也。黄中之,以譬中庸。牛顺服,皮体坚厚,牛革以譬厚顺也。六三居中得位,亦是能用中庸厚顺之谈,故曰“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也。
《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
[疏]正义曰:“固志”者,坚固遯者之志,使不去已也。
九三:系遯,有疾厉,畜臣妾,吉。在内近二,以阳附阴,宜遯而系,故曰“系遯”。“遯”之为义,宜远常人,以阳附阴,系於所在,不行远害,亦巳惫矣,宜其辱没而危厉也。系於所在,“畜臣妾”可也。施於大事,凶之谈也。
[疏]正义曰:“系遯”者,九三应於上,与二比较,以阳附阴,系意在二,处遯之世,而意有所系,故曰“系遯”。“有疾厉”者,“遯”之为义,宜远常人。既系於阴,等于“有疾惫”而致危厉,故曰“有疾厉”也。“畜臣妾吉”者,亲於所近,系在於下,施之於东谈主,畜养臣妾则可矣,大事则凶,故曰:“畜臣妾吉。”
《象》曰:“系遯”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疏]正义曰:“不可大事”者,释此“系遯”之东谈主,以“畜臣妾吉”,明其不可为大事也。
九四:好遯,正人吉,常人否。处於外而有应於内,正人“好遯”,故能舍之,常人系恋,是以“否”也。
[疏]正义曰:九四处在於外,而有应於内。处外即意欲远遯,应内则未能弃舍。若好遯正人,然不顾,是以得吉。常人有所系恋,即不行遯,故曰“常人否”也。
《象》曰:正人“好遯”,“常人否”也。音臧否之否。
[疏]正义曰:嫌读为“圯”,故音之也。
九五:嘉遯,贞吉。遯而得正,反制於内。常人报命,率正其志,“不恶而严”,得正之吉,遯之嘉也。
[疏]正义曰:“嘉遯贞吉”者,嘉,好意思也。五居於外,得位居中,是“遯而得正”。二为已应,不敢违拒,从五之命,率正其志,“遯而得正,反制於内”,“不恶而严,得正之吉”,为遯之好意思,故曰“嘉遯贞吉”也。
《象》曰:“嘉遯,贞吉”,以正志也。
[疏]正义曰:“以正志”者,常人报命,不敢为邪,是五能正二之志,故成遯之好意思也。
上九:肥遯,不利。处外,应於内,然志,心疑顾,忧患不行累,矰缴不行及,是以“肥遯不利”也。
[疏]“上九,肥遯不利”。○正义曰:《子夏传》曰:“肥,饶裕也。”四、五虽在於外,皆在内有应,犹有反顾之心。惟上九在外,应於内,心疑顾,是遯之,故曰“肥遯”。遯而得肥,所不利,故云“不利”也。注“处外”至“不利也”。○正义曰:矰,矢名也。郑注《周礼》“”结缴於矢谓之矰。”缴,《字林》及《说文》云:“缴,生丝缕也。”
《象》曰:“肥遯,不利”,所疑也。
乾下震上。大壮:利贞。
[疏]正义曰:大壮,卦名也。壮者,刚劲之名。以阳称大,阳长既多,是大者盛壮,故曰“大壮”。“利贞”者,卦德也。群阳恢弘,小谈将灭,大者获正,故曰“利贞”也。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大者谓阳爻,小谈将灭,大者获正,故“利贞”也。
[疏]“《彖》曰”至“壮也”。○正义曰:“大者壮也”者,就爻释卦名。阳爻浸长,巳至於四,是大者盛壮,故曰“大者壮也”。○注“大者谓阳爻”至“利贞也”。○正义曰:释名之下,剩解利贞,成“大者”之义也。
刚以动,故壮。“《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清廉而天下之情可见矣。天下之情,清廉而巳矣。弘清廉,则天下之情可见矣。
[疏]正义曰:“刚以动故壮”者,就二体释卦名。乾刚而鬈曲,柔弱而动,即有退弱;刚强以动,是以成壮。“大壮利贞大者正也”者,就爻释卦德。大者获正,故得“利贞”。“清廉而天下之情可见矣”者,因大获正,遂广好意思正东谈主之义。天下之谈,弘清廉,故清廉则见天下之情。不言万物者,壮大之名,义物化,故不与咸、恒同也。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刚以动也。
[疏]正义曰:震雷为威动,乾上帝刚健,雷在天上,是“刚以动”,是计“大壮”。
正人以非礼弗履。壮而违礼则凶,凶则失壮也。故正人以“大壮”而顺体也。
[疏]正义曰:盛之时,好生骄溢,故於“大壮”诚以非礼勿履也。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夫得“大壮”者,能自终成也。未有陵犯於物而得终其壮者。不才而壮,故曰“壮于趾”也。居下而用刚壮,以斯而进,穷凶可也,故曰“征凶有孚”。
[疏]正义曰:“壮于趾征凶有孚”者,趾,足也。初在体下,有如趾足之象,故曰“壮于趾”也。施之於东谈主,等于不才而用壮也。不才用壮,陵犯於物,以斯而行,凶其信矣。故曰“征凶有孚”。
《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言其信穷。
[疏]正义曰:“其孚穷”者,释“壮於趾”者,其东谈主信其穷凶也。
九二:贞吉。居得中位,以阳居阴,履谦不亢,是以“贞吉”。《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
[疏]正义曰:以其居中履谦,行不违礼,故得正而吉也。
九三:常人用壮,正人用罔,贞厉。羝羊触藩,羸其角。处健之,以阳处阳,用其壮者也。故常人用之计壮,正人用之计罗己者也。贞厉以壮,虽复羝羊,以之触藩,能羸乎?
[疏]“九三常人用”至“羸其角”。○正义曰:罔,罗罔也。羝羊,羖羊也。藩,藩篱也。羸,拘累缠绕也。九三处《乾》之上,是“健之”也。又“以阳居阳”,是健而不谦也。健而不谦,用其壮也。常人当此,不知畏惧,即用计荣达,故曰“常人用壮”。正人当此即虑危难,用之计罗罔於巳,故曰“正人用罔”。以壮为正,其正危,故云“贞厉”也。以此为正,状似“羝羊触藩”也。拘羸其角矣。
《象》曰:“常人用壮”,正人罔也。
[疏]正义曰:言常人用计壮者,等于正人是计罗罔也。
九四:贞吉,悔一火。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下刚而进,将有忧虞。而以阳处阴,行不违谦,不失其壮本溪储罐保温工程,故得“贞吉”而“悔一火”也。巳得其壮,而上阴不罔巳路,故“藩决未定”也。“壮于大舆之輹”,有能说其輹者,不错“往”也。
[疏]正义曰:“大舆”者,大车也。“下刚而进,将有忧虞”。而九四“以阳处阴,行不违谦”,居谦即“不失其壮”,故得正吉,而“悔一火”也。故云“贞吉悔一火”。九三以建壮不谦,即被“羸其角”。九四以谦而进,谓之上行。阴爻“不罔巳路,故藩决不羸也”。“壮于大舆之輹”者,言四搭车而进,其輹壮大有能脱之者,故曰“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也。
《象》曰:“藩决不羸”,尚往也。
[疏]正义曰:“尚往”者,尚,庶几也。言已不失其壮,庶几不错往也。
六五:丧羊于易,悔。居於大壮,以阳处阳,犹不咎,而且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者乎?羊,壮也。丧其羊,失其所居也。能丧壮于易,不于险难,故得“悔”。二履贞吉,能幹其任,费力委焉,则得“悔”。委之则难不至,居之则敌寇来,故曰“丧羊于易”。
[疏]“六五,丧羊于易,悔”。○正义曰:“丧羊于易悔”者,羊,壮也。居大壮之时,“以阳处阳,犹不咎,而且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者乎”?违谦越礼,丧其壮。群阳进,势不可止。若於夷易之时,逆舍其壮,委身任二,不为违拒,亦刚所不害,不害即悔矣,故曰“丧羊于易悔”也。○注“居於大壮”至“丧羊于易”。○正义曰:羊,刚狠之物,故以譬壮。云“丧其羊失其所居”者,言违谦越礼,理例然。云“能丧壮于易不於险难”者,二虽应已,刚长则侵,阴为已寇难,丧其壮,当在於夷易寇难将来之时,勿於险难敌寇既来之日。良由居之有丧之理,故戒其预。而庄氏云:“《经》止言丧羊,而《注》为两刑事包袱用。初云‘丧其羊,失其所居’,是当然应失。后云‘能丧壮於易,不於险难’,故得咎。自能丧其羊,二理利己矛盾。”窃谓庄氏此言,全不识《注》意。
《象》曰:“丧羊于易”,位失当也。
[疏]正义曰:“位失当”者,正由处失当位,故须舍其壮也。
上六:羝羊触藩,不行退,不行遂。攸利,艰则吉。有应於三,故“不行退”。惧於刚长,故“不行遂”。握疑瞻念望,志所定,以斯决事,未见所利。虽处刚长,刚不害正。苟定其分,固志在,以斯自处,则忧患沦陷,故曰“艰则吉”也。
[疏]“上六羝羊触藩”至“艰则吉”。○正义曰:“退”谓退避。“遂”谓进往。有应於三,疑之不巳,故不行退避。然惧於刚长,故不行遂往,故云“羝羊触藩不行退不行遂”也。“攸利”者,握疑瞻念望,不行自决,以此奇迹,未见其利,故曰“攸利”也。“艰则吉”者,虽处刚长,刚不害正。但艰固其志,不舍於三,即得吉,故曰“艰则吉”也。
《象》曰:“不行退,不行遂”,不详也。“艰则吉”,咎不长也。
[疏]正义曰:“不详也”者,祥者善也。进退不定,非为善也,故云“省略也”。“咎不长也”者,能艰固其志,即忧患沦陷,其咎不长,释是以得吉也。
坤下离上。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疏]正义曰:“晋”者,卦名也。“晋”之为义,进长之名。此卦明臣之昇进,故谓之“晋”。“康”者,好意思之名也。“侯”谓昇进之臣也。臣既柔进,皇帝好意思之,赐以车马,蕃多而众庶,故曰“康侯用锡马蕃庶”也。“昼日三接”者,言非惟蒙赐蕃多,又被亲宠频数,昼之间,三度接见也。
《彖》曰: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凡言“上行”者,是以在贵也。
[疏]“《彖》曰晋进也”至“进而上行”。○正义曰:“晋,进也”者,以今释古,古之“晋”字,即以进长为义,恐后世不晓,故以“进”释之。“明出地上”者,此就二体释得“晋”名。离上坤下,故言“明出地上”。明既出地,渐就进长,是计“晋”。“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者,此就二体之义及六五之爻,释“康侯用锡马”巳下也。“坤”,顺也;“离”,丽也。又为明坤能顺服而丽著於大明,六五以柔而进,上行贵位,顺而驰名臣之好意思谈也。“柔进而上行”,君上所与也,故得厚赐而被亲宠也。
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康,好意思之名也。顺以驰名,臣之谈也。“柔进而上行”,物所与也。故得锡马而蕃庶。以“讼受服”,则“终朝三褫”。柔进受宠,则“昼三接”也。
[疏]“是以康侯”至“三接也”。○正义曰:释讫举《经》以结君宠之意也。○注“康好意思之名也”至“昼三接也”。○正义曰:举此对释者,盖讼言终朝,晋言昼,俱不尽日,明黜陟之速,是以示惩劝也。
《象》曰:“明出地上”,晋。正人以自昭明德。以顺驰名,自之谈。
[疏]“《象》曰”至“以昭明德”。○正义曰:“自昭明德”者,昭亦明也,谓自明其德也。周氏等为“照”计自照己身。《老子》曰:“自知者明。”用明以自照为明德。案:《注》此云:“以顺驰名自之谈。”又此卦与明夷正反。《明夷·象》云:“正人以莅众用晦而明。”注彼云:“莅众明,蔽伪匹夫。”“藏明於内,乃得明也。”准此二注,明之《注》意以此为自明德。昭字宜为昭,之遥反。周氏等为照,之召反,非《注》旨也。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咎。处顺之初,应明之始,明顺之德,於斯将隆。进明退顺,不失其正,故曰“晋如、摧如、贞吉”也。处卦之始,功业未著,物未之信,故曰“罔孚”。践卦始,未至履位,以此为足,自丧其父老也。故“裕”之,然后“咎”。
[疏]“初六晋如摧如”至“咎”。○正义曰:“晋如摧如贞吉”者,何氏云:“摧,退也。裕,宽也。如,辞也。”初六处顺之初,“应明之始,明顺之德,於斯将隆”,进则之明,退则居顺,进之与退,不失其正,故曰“晋如摧如贞吉”也。“罔孚”者,处卦之始,功业未著,未为东谈主所投诚,故曰“罔孚”。“裕咎”者,裕,宽也。“践卦始,未至履位”,不可自计足也,若以此为足,是“自丧其长”也。故宜填塞其德,使功业弘广,然后“咎”,故曰“裕咎”也。
《象》曰:“晋如摧如”,行正也。“裕咎”,未罢黜也。未得履位,“未罢黜也”。
[疏]“《象》曰“至”未罢黜也”。○正义曰:“行正”者,犹也,言进与退,行其正也。“裕咎未罢黜也”者,进之初,未得履位,未受锡命,故宜填塞进德,乃得“咎”。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母。进而应,其德不昭,故曰“晋如愁如”。居中得位,履顺而正,不以应而回其志,处晦能致其诚者也。脩德以斯,闻乎幽昧,得正之吉也,故曰“贞吉”。“母”者,处内而成德者也。“鸣鹤在阴”,则“其子和”,之立诚於闇,闇亦应之,故其初“愁如”。履贞不回,则乃受兹大福于其母也。
[疏]“六二晋如愁如”至“于其母”。○正义曰:“晋如愁如”者,六二进而应於上,其德不见昭明,故曰“进如愁如”,忧其不昭也。“贞吉”者,然履顺居於中正,不以应而不脩其德,正而获吉,故曰“贞吉”也。“受兹介福于其母”者,介者,大也。母者,处内而成德者也。初虽“愁如”,但守正不改,终能受此大福於其所脩,故曰“受兹介福於其母”。○注“进而应”至“于其母也”。○正义曰:“鸣鹤在阴”,则“其子和之”者,此用《中孚》九二爻辞也。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六三:众允,悔一火。处非其位,悔也。志在上行,与众同信,顺而丽明,故得“悔一火”也。
[疏]正义曰:六三处非其位,有悔也。“志在上行,与众同信,顺而丽明,故得其悔一火”。
《象》曰:“众允”之,志上行也。
[疏]正义曰:居晋之时,众皆欲进,巳应於上,志在上行,故能与众同信也。
九四:晋如鼫鼠,贞厉。履非其位,上承於五,下据三阴,履非其位。又负且乘,业可安,志所据,以斯为进,正之危也。进如鼫鼠,所守也。
[疏]“九四晋如鼫鼠,贞厉”。○正义曰:“晋如鼫鼠”者,鼫鼠有五能而不成伎之蟲也。九四履非其位,上承於五,下据三阴,上不许其承,下不许其据,以斯为进,业可安,据可守,事同鼫鼠,所告捷也。以斯为进,正之危也,故曰“晋如鼫鼠,贞厉”也。○注“履非其位”至“所守也”。○正义曰:“晋如鼫鼠所守也”者,蔡邕《劝学篇》云:“鼫鼠五能不成伎术。”《注》曰:“能飞不行过屋,能绿不行穷木,能游不行度谷,能穴不行掩身,能走不行先东谈主。”《本草经》云:“蝼蛄名鼫鼠”,谓此也。郑引《诗》云:“硕鼠硕鼠,食我黍。”谓大鼠也。陆机计“雀鼠”。案:计“所守”,盖五伎者当之。
《象》曰:“鼫鼠贞厉”,位失当也。
六五:悔一火。失得勿恤,往,吉,不利。柔得尊位,阴为明主,能不察,不代下任也。故虽失当位,能消其悔。“失得勿恤”,各有其司,术斯以往,“不利”也。
[疏]“《象》曰鼫鼠”至“不利”。○正义曰:“悔一火失得勿恤往吉不利”者,居失当位,悔也。“柔得尊位,阴为明主”,能不私用其明,以事委任於下,故得“悔一火”。既以事任下,委物责成,失之与得,不须忧恤,故曰“失得勿恤”也。能用此谈,所往皆吉而不利,故曰“往吉不利”也。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庆也。
[疏]正义曰:“有庆”者,委任得东谈主,非惟精炼忧,亦将东谈主所庆说,故曰“有庆”也。
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咎,贞吝。处进之,过明之中,明将夷焉,巳在乎角,在犹进之,非亢何如?失夫谈化为之事,须攻伐,然后服邑,危乃得吉,吉乃咎。用斯为正,亦以贱矣。
[疏]“上九,晋其角”至“贞吝”。○正义曰:“晋其角”者,西南隅也。上九处晋之,过明之中,其犹日过於中,巳在於角而犹进之,故曰“进其角”也。“维用伐邑”者,在角犹进,过亢不巳,不行端拱为,使物自服,须攻伐其邑,然后服之,故云“维用伐邑”也。“厉吉咎贞吝”者,兵者凶器,伐而服之,是危乃得吉,吉乃咎,故曰“厉吉咎”。以此为正,亦以贱矣,故曰“贞吝”也。
《象》曰:“维用伐邑”,谈未光也。
[疏]正义曰:“谈未光也”者,用伐乃服,虽得之,其谈未光大也。
离下坤上。明夷:利艰贞。
[疏]正义曰:“明夷”,卦名。夷者,伤也。此卦日入地中,明夷之象。施之於东谈主事,闇主在上,明臣不才,不敢其理智,亦明夷之义也。时虽至闇,不可随世倾邪,故宜沉重坚固,守其贞正之德。故明夷之世,利在艰贞。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好意思丽而外妩媚,以蒙浩劫,文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疏]“《彖》曰明入地中”至“箕子以之”。正义曰:“明入地中明夷”者,此就二象以释卦名,故此及《晋卦》皆《彖》、《象》同辞也。“内好意思丽而外妩媚,以蒙浩劫,文以之”者,既释明夷之义,又须出能用“明夷”之东谈主,内怀好意思丽之德,抚教六州,外执妩媚之能,三分事纣,以此蒙犯浩劫,身得保全,惟文能用之,故云“文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者,此又就二体释卦之德。明在地中,是”晦其明“也。既处“明夷”之世,外晦其明,恐陷於邪谈,故利在艰固其贞,不失其正,言是以“利艰贞”者,用“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者,既“释艰贞”之义,又须出能用艰贞之东谈主,内有险难,殷祚将倾,而能自正其志,不为而邪干,惟箕子能用之,故云:“箕子以之”。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正人以莅众,莅众明,蔽伪匹夫者也。故以蒙养正,以“明夷”莅众。
[疏]“《象》曰”至“正人以莅众”。正义曰:“莅众明,蔽伪匹夫者也。是以正人能用此“明夷”之谈,以临於众,冕旒垂目,黈纊塞耳,为寂寞,民化不欺。若运其贤慧,其智谋,民即逃其密网,奸巧生,岂非藏明用晦,反得其明也?故曰“正人以莅众,用晦而明”也。
用晦而明。藏明於内,乃得明也。明於外,巧所辟也。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正人子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东谈主有言。明夷之主,在於上六。上六为至闇者也。初处卦之始,远於难也。远痛心甚,“明夷”远遯,迹匿形,不由轨路,故曰“明夷于飞”。怀惧而行,行不敢,故曰“垂其翼”也。尚义而行,故曰“正人于行”也。志急於行,饥不遑食,故曰“三日不食”也。殊类过火,以斯適东谈主,东谈主心疑之,故曰“有攸往,主东谈主有言”。
[疏]“初九明夷于飞”至“主东谈主有言”。○正义曰:“明夷于飞”者,明夷是至闇之卦。上六既居上,为明夷之主。云“飞”者,借飞鸟为喻,如鸟翱游也。初九处於卦始,去上六远,是远於难。“远痛心甚,明夷远遯,迹匿形,不由轨路”,飞而去,故曰“明夷于飞”也。“垂其翼”者,飞不敢,故曰“垂其翼”也。“正人于行三日不食”者,“尚义而行”,故云“正人于行”。“志急於行,饥不遑食”,故曰“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东谈主有言”者,“殊类过火,以此適东谈主”,东谈主疑怪而有言,故曰“有攸往,主东谈主有言”。
《象》曰:“正人于行”,义不食也。
[疏]正义曰:“义不食也”者,正人避祸惟速,故义不求食也。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夷于左股”,是行不行壮也。以柔居中,用夷其明,进不殊类,退不近难,不见疑惮,“顺以则”也,故可用拯马而壮吉也。不垂其翼,然后乃也。
[疏]正义曰:“明夷夷于左股”者,左股被伤,行不行壮。六二“以柔居中,用夷其明”,不行刚壮之事者也,故曰“明夷夷于左股”。庄氏云:“言左者,取其伤小。”则比夷右未为切也。“夷于左股”,明隐迹不壮,不为闇主所疑,犹得处位,不至怀惧而行,然后冉冉用马,以自拯济而获其壮吉也,故曰“用拯马壮吉”也。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顺之以则,故不见疑。
[疏]正义曰:“顺以则也”者,言顺闇主之则,不同初九,殊类过火,故不为闇主所疑,故得拯马之吉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不可疾贞。处下体之上,居好意思丽之,上为至晦,入地之物也。故夷其明,以获南狩,得大也。“南狩”者,发其明也。既诛其主,将正其民。民之迷也,其日固巳久矣。化宜以渐,不可速正,故曰“不可疾贞”。
[疏]“九三明夷于南狩”至“不可疾贞”。○正义曰:南,好意思丽之所。狩者,征伐之类。“大”谓闇君。“明夷于南狩得其大”者,初藏明而往,讬狩而行,至南而发其明也。九三应於上六,是明夷之臣发明以征闇君,而得其“大”,故曰“明夷于南狩得其大”也。“不可疾贞”者,既诛其主,将正其民,民迷日久,不可卒正,宜化之以渐,故曰“不可疾贞”。
《象》曰:“南狩”之志,乃得大也。去闇主也。
[疏]正义曰:志欲除闇,乃得“大”,是其志大得也。
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外出庭。左者,取其顺也。入于左腹,得其情意,故虽近不危。随时辟难,门庭而巳,能不逆忤也。
[疏]正义曰:“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者,凡右为用事也。从其左不从其右,是卑顺不逆也。“腹”者,事情之地。六四体柔处坤,与上六邻近,是能执卑顺“入于左腹”,获明夷之情意也。“于外出庭”者,既得其意,虽近不危,随时隐迹,门庭而巳,故曰“于外出庭”。
《象》曰:“入于左腹”,获情意也。
[疏]正义曰:“获情意”者,心有所存,既不逆忤,能顺其正,故曰“获情意”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近於晦,与难为比,险莫如兹。而在斯中,犹闇不行没,明不可息,正不忧危,故“利贞”也。
[疏]正义曰:“箕子之明夷”者,六五比闇君,似箕子之近殷纣,故曰“箕子之明夷”也。“利贞”者,箕子执志不回,“闇不行没,明不可息,正不忧危”,故曰“利贞”。
《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疏]正义曰:“明不可息也”者,息,灭也。《象》称“明不可灭”者,明箕子能保其贞,卒以全身,为武师也。
上六:不解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处明夷之,是至晦者也。本其初也,在乎光照,转至於晦,遂入于地。
[疏]正义曰:“不解晦”者,上六居明夷之,是至闇之主,故曰“不解而晦”,“本其初也”。其意在於光照四国,自后由乎不解,“遂入於地”,谓见诛灭也。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后入于地,失则也。
[疏]正义曰:“失则”者,由失王法,故诛灭也。
离下巽上。东谈主:利女贞。东谈主之义,各自脩之谈,不行知外他东谈主之事也。统而论之,非元亨利正人之贞,故“利女贞”。其正在内而巳。
[疏]正义曰:“东谈主”者,卦名也。明内之谈,正之东谈主,故谓之“东谈主”。“利女贞”者,既修内之谈,不行知外他东谈主之事。统而论之,非正人丈夫之正,故但言“利女贞”。
《彖》曰:东谈主,女正位乎内,谓二也。男正位乎外。谓五也。东谈主之义,以内为本,故先说女也。
[疏]“《彖》曰”至“男正位乎外”。○正义曰:此因二、五得正以释“东谈主”之义,并明女贞之旨。东谈主之谈,须女主於内,男主於外,然后谈乃立。今此卦六二柔而得位,是女正位乎内也。九五刚而得位,是男正位乎外也。东谈主“以内为本,故先说女也”。
男女正,天下之大义也。东谈主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谈正,正而天下定矣。
[疏]“男女正”至“天下定矣”。○正义曰:“男女正天下之大义也”者,因正位之言,广明东谈主之义乃谈均二仪,故曰“天下之大义也”。“东谈主有严君焉父母之谓”者,上明义均天下,此又言谈皆邦国。父母之主,东谈主尊事,同於国有严君,故曰“东谈主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谈正,正而天下定矣”者,此叹好意思正之功,不错定於天下,申成谈皆邦国。既有严君,即父不失父谈,乃至妇不失妇谈,尊卑有序,潦倒不失,此后为谈之正。各正其,不正,即天下之定矣。
《象》曰:风自火出,东谈主。由内以相成炽也。
[疏]正义曰:巽在离外,是风从火出。火出之初,因风炽。火既盛,还复生风。表里相成,有似东谈主之义。故曰“风自火出东谈主”也。
正人以言有物而行有恒。东谈主之谈,脩於近小而不妄也。故正人以言有物而口择言,行有恒而身择行。
[疏]正义曰:物,事也。言有事,即口择言。行有常,即身择行。正之义,修於近小。言之与行,正人枢机。出生加东谈主,发迩化远,故举言行计之诫。言既称物,而行称“恒”者,发言立行,皆须於可常之事,互而相足也。
初九:闲有,悔一火。凡教在初而法在始,渎此后严之,志变此后之,则“悔”矣。处东谈主之初,为东谈主之始,故宜以“闲有”,然后“悔一火”也。
[疏]正义曰:之谈,在初即须严正,立法闲。若黩乱之后,始之,即有悔矣。初九处东谈主之初,能闲有,乃得“悔一火”,故曰“闲有,悔一火”也。
《象》曰:“闲有”,志未变也。
[疏]正义曰:“志未变也”者,释在初闲之义。是以在初闲其者,东谈主志未变黩也。
六二:攸遂,在中馈,贞吉。居内处中,履得其位,以阴应阳,尽妇东谈主之正,义所,遂职乎“中馈”,巽顺而巳,是以“贞吉”也。
[疏]正义曰:六二履中居位,以阴应阳,尽妇东谈主之义也。妇东谈主之谈,巽顺为常,所遂。其所职主,在於中馈食供祭费力,得妇东谈主之正吉,故曰“攸遂在中馈贞吉”也。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疏]正义曰:举爻位也。言“吉”者,明其以柔居中而得正位,故能顺以巽而获吉也。
九三:东谈主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以阳处阳,刚严者也。处下体之,为之父老也。行与其慢,宁过乎恭;与其渎,宁过乎严。是以东谈主虽“嗃嗃悔厉”,犹得其谈。“妇子嘻嘻”,乃失其节也。
[疏]正义曰:“嗃嗃”,严酷之意也。“嘻嘻”,喜笑之貌也。九三处下体之上,为之主,以阳处阳,行刚严之政,故“东谈主嗃嗃”。虽复嗃嗃伤猛,悔其酷厉,犹保其吉,故曰“悔厉吉”。若纵其妇子慢黩嘻嘻,喜笑而节,则终有恨辱,故曰“妇子嘻嘻终吝”也。
《象》曰:“东谈主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节也。
[疏]正义曰:“未失也”者,初虽悔厉,似失於猛,终慢黩,故曰:“未失也”。“失节”者,若纵其嘻嘻,初虽缓和,终失节也。
六四:富,大吉。能以其富顺而处位,故“大吉”也。若但能富其,何足为大吉体柔居巽,履得其位,明於谈,以近,能富其也。
[疏]正义曰:富谓禄位隆盛也。六四体柔处巽,得位承五,设备保温施工能富其者也。由其体巽承尊,长保禄位,吉之大者也,故曰“富大吉”。
《象》曰:“富,大吉”,顺在位也。
[疏]正义曰:“顺在位”者,是甚至大吉,由顺承於君而在臣位,故不见黜夺也。
九五:假有,勿恤,吉。假,至也。履正而应,处尊体巽,至斯谈,以有其者也。居於尊位,而明於谈,则下莫不化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六亲和煦交相乐而谈正,“正而天下定矣”。故“假有”,则勿恤而吉。
[疏]正义曰:“假有”者,假,至也。九五履正而应,处尊体巽,是能以尊贵巽接於物,至此谈,以有其,故曰“假有”也。“勿恤吉”者,居於尊位而明於谈,则不才莫不化之矣,不须忧恤而得吉也,故曰“勿恤吉”也。
《象》曰:“假有”,交相也。
[疏]正义曰:“交相也”者,既明於谈,天下化之,“六亲和煦,交相乐”也。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处东谈主之终,居谈之成,“刑于寡妻”,以著于外者也,故曰“有孚”。凡物以猛为本者则患在寡恩,计本者则患在寡威,故东谈主之谈尚威严也。谈可终,唯信与威。身得威敬,东谈主亦如之。反之於身,则知施於东谈主也。
[疏]正义曰:上九处东谈主之终,谈大成,“刑于寡妻”,以著於外,信行天下,故曰“有孚”也。威被海内,故曰“威如”。威、信独立,上得终於谈,而吉从之,故曰“有孚威如终吉”也。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疏]正义曰:“反身之谓”者,身得东谈主敬则敬於东谈主,明知身敬於东谈主东谈主亦敬已,反之於身则知施之於东谈主,故曰“反身之谓”也。
兑下离上。睽:小事吉,
[疏]正义曰:“睽”者,乖异之名,物情乖异,不可大事。大事谓与役动众,须大同之世,可为之。小事谓饮食衣裳,不待众力,虽乖而可,故曰“小事吉”也。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业。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事皆相违,害之谈也,何由得小事吉?以有此三德也。
[疏]“《彖》曰睽动而上”至“小事吉”。○正义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业”者,此就二体释卦名为“睽”之义,同而异者也。水火二物,共成烹调,理当相济。今火在上而上,泽居下而润下,相成之谈,是计乖。中少二女共居,理当同道,各自出適,志不同业,是计异也。“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者,此就二体及六五有应,释是以小事得吉。“说而丽乎明”,不为邪僻。“柔进而上行”,所之在贵。“得中而应乎刚”,非为全弱。虽在乖违之时,卦爻有此三德,故不错行小事而获吉也。
天下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睽离之时,相配人之所能用也。
[疏]“天下睽而其事同也”至“时用大矣哉!”○正义曰:“天下睽而其事同”,此以下历就天下男女万物,广明睽义体乖而用也。天下卑,其体悬隔,是“天下睽”也。而生制品物,其事则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者,男外女内,分位有别,是男女睽也。而成理事,其志则通也。万物殊形,各利己象,是“万物睽”也。而均於孕育,其事即类,故曰“天下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既明睽理协议之大,又叹能用睽之东谈主,其德不小,睽离之时,能建其用使其通理,非大德之东谈主,则不可也,故曰“睽之时用大矣哉”也。
《象》曰:上火下泽,睽。正人以同而异。同於通理,异於职事。
[疏]正义曰:“上火下泽睽”者,动而相悖,是计“睽”也。“正人以同而异”者,佐民,其意则同;各有司存,职掌则异,故曰“正人以同而异”也。
初九:悔一火。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东谈主,咎。处睽之初,居下体之下,应立,悔也。与四志,故得“悔一火”。马者,之物。处物之始,乖而丧其马,物莫能同,其私相也,故“勿逐”而“自复”也。时乖离,而位乎穷下,上应可援,下权可恃,德自异,为恶所害,故“见恶东谈主”乃得咎也。
[疏]“初九,悔一火,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东谈主咎”。○正义曰:“悔一火”者,初九处睽离之初,“居下体之下,应立”,是以悔也。四亦处下,应立,不乖於己,与己志,故得“悔一火”。“丧马勿逐自复”者,时睽离,触目乖阻。马之为物,难可避讳,时或失之,不相容隐,不须寻求,例“自复”,故曰“丧马勿逐自复”也。“见恶东谈主咎”者,处於穷下,上其应,应则计援,穷下则权可恃。若标自异,不行和光同尘,则为恶东谈主所害,故曰“见恶东谈主咎”。“见”,谓逊接之也。
《象》曰:“见恶东谈主”,以辟咎也。
[疏]“《象》曰见恶东谈主以辟咎也”。○正义曰:“以辟咎也”者,恶东谈主不应与之相见,而逊接之者,以“辟咎”也。
九二:遇主于巷,咎。处睽失位,将所安。然五亦失位,俱求其党,外出同趣,不期而遇,故曰“遇主于巷”也。处睽得援,虽失其位,未失谈也。
[疏]“九二,遇主于巷,咎”。○正义曰:九二处睽之时而失其位,将所安。五亦失位,与己同党,同趣相求,不假远涉而自重逢,適在於巷。言遇之不远,故曰:“遇主於巷”。“主”谓五也。处睽得援,咎悔可一火,故“咎”也。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谈也。
[疏]正义曰:“未失谈”者,既遇其主,虽失其位,亦“未失谈也”。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东谈主天且劓,初有终。凡物近而不相得,则凶。处睽之时,履非其位,以阴居阳,以柔乘刚,志在於上,而不和於四,二应於五,则近而不比较,故“见舆曳”。“舆曳”者,履非其位,失所载也。“其牛掣”者,滞隔所在,不获进也。“其东谈主天且劓”者,四从上取,二从下取,而应在上九,执志不回。初虽受困,终获刚助。
[疏]“六三见舆曳其牛”至“初有终”。○正义曰:“见舆曳其牛掣”者,处睽之时,履非其位,以阴居阳,以柔乘刚,志在上九,不与四。二自应五,又与巳乖。欲载,其舆被曳,失巳所载也。欲进,其牛被牵,滞隔所在,不行得进也。故曰“见舆曳其牛掣”也。“其东谈主天且劓,初有终”者,黥额为天,截鼻为劓。既处二四之间,皆不相得,其为东谈主也,四从上刑之,故黥其额,二从下刑之,又截其鼻,故曰“其东谈主天且劓,“而应在上九,执志不回,初虽受困,终获刚助”,故曰“初有终”。
《象》曰:“见舆曳”,位失当也。“初有终”,遇刚也。
[疏]“《象》曰”至“有终遇刚也”。○正义曰:“位失当”者,由位失当,故舆被曳。“遇刚”者,由遇上九之刚,是以“有终”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咎。应处,五自应二,三与己睽,故曰“睽孤”也。初亦应特立。处睽之时,俱在立,同处体下,同道者也。而巳失位,比於三五,皆与巳乖,场地安,故求其畴类而自讬焉,故曰“遇元夫”也。同道相得而疑焉,故曰“交孚”也。虽在乖隔,志故得行,故虽危咎。
[疏]“九四”至“交孚厉咎”。○正义曰:“元夫”谓初九也。处於卦始,故云“元”也。初、四俱阳而言“夫”者,盖是丈夫之夫,非爱妻之夫也。
《象》曰:“交孚”、“咎”,志行也。
六五:悔一火。厥宗噬肤,往,何咎?非位,悔也,有应故悔一火。“厥宗”,谓二也。“噬肤”者,齧柔也。三虽比二,二之所噬,非妨巳应者也。以斯而往,何咎之有?往也。
[疏]“六五悔一火”至“往何咎”。○正义曰:“悔一火”者,失位,悔也,“有应故悔一火”也。“厥宗噬肤,往何咎”者,宗,主也,谓二也。“噬肤”谓噬三也。三虽隔二,二之所噬,故曰“厥宗噬肤”也。三是阴爻,故以“肤”为譬,言柔脆也。二既噬三即五,不错往而“咎”矣,故曰“往咎”。
《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疏]“《象》曰”至“往有庆也”。○正义曰:“往有庆也”者,有庆之言,善功被物,为物所赖也。五虽居尊而失当位,与二德,乃为物所赖,故曰“往有庆也”。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处睽之,睽谈未通,故曰“睽孤”。巳居,三处泽盛,睽之也。以好意思丽之,而不雅至秽之物,“睽”之甚也。豕失负涂,秽莫过焉。至“睽”将,至殊将通,恢诡谲怪,谈将为。未至於洽,预知殊怪,故“见豕负涂”,甚可秽也。见鬼盈车,吁可怪也。“先张之弧”,将攻害也。“后说之弧”,睽怪通也。四剠其应,故为寇也。“睽”志将通,“匪寇婚媾”,往不失机,睽疑一火也。贵於遇雨,和阴阳也。阴阳既和,“群疑一火”也。
[疏]“上九睽孤见豕”至“遇雨则吉”。正义曰:“睽孤”者,处睽之,“睽”谈未通,故曰“睽孤”也。“见豕负涂”者,火动而上,泽动而下,“已居,三处泽盛,睽之也”。离为好意思丽,泽是卑秽,以好意思丽之而不雅至秽之物,事同豕而负涂泥,秽莫斯甚矣,故曰“见豕负涂”。“载鬼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者,鬼怪盈车,歪邪之甚也。至“睽”将,至殊将通,未至於,预知殊怪,故又见“载鬼车”。载鬼不言“见”者,为豕上有“见”字也。见怪若斯,惧来害己,故“先张之弧”,将攻害也。物则反,“睽”则通,故“后说之弧”,不复攻也。“匪寇婚媾”者,“四剠其应”,故谓四为寇。“睽”志既通,匪能为寇,乃得与二为婚媾矣,故曰“匪寇婚媾”也。“往遇雨则吉”者,雨者,阴阳交和之谈也。众异并消,复疑阻,往得和,则吉从之,故曰“往遇雨则吉”。○注“处睽之”至“群疑一火也”。○正义曰:“恢诡谲怪谈将为”者,《庄子内篇·皆物论》曰:“物否则,物不可。故为举筳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谈通为。”郭象注云:“夫筳横而楹纵,厉丑而西施好,所谓皆者,岂皆体式,同规则哉!举纵横好丑,恢诡谲怪,各然其所然,各可其所可,即形虽万殊,而本得同,故曰‘谈通为’也。”庄子所言以明皆物,故举恢诡谲怪至异之物,谈通为,得则同。辅嗣用此文而改“通”为“将”字者,明物则反,睽则通,有似引诗断章,不与本义同也。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一火也。
[疏]正义曰:“群疑一火也”者,往与三,如雨之和。向之见豕、见鬼、张弧之疑并消释矣,故曰“群疑一火也”。
艮下坎上。蹇:利西南,不利东北。西南,地也,东北,山也。以难之平则深奥,以难之山则谈穷。
[疏]正义曰:“蹇”,难也。有险在前,畏而不进,故称为“蹇”。西南险位,夷易之。东北险位,阻碍之所。世谈多难,率物以適夷易,则蹇难可解。若入於险阻,则弥加拥塞。去就之宜,理须如此,故曰“蹇,利西南不利东北”也。
利见大东谈主。往则济也。
[疏]正义曰:能济众难,独一大德之东谈主,故曰“利见大东谈主”,
贞吉。爻皆当位,各履其正,居难履正,正邦之谈也。正谈未否,难由正济,故“贞吉”也。受难失正,吉可得乎?
[疏]正义曰:居难之时,若不守正而行其邪谈,虽见大东谈主,亦不得吉,故曰“贞吉”也。
《彖》曰: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东北”,其谈穷也。“利见大东谈主”,往有功也。当位“贞吉”,以正邦也。《蹇》之时用大矣哉!蹇难之时,相配人之所能用也。
[疏]“《彖》曰”至“大矣哉”。○正义曰:“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者,释卦名也。蹇者,有难而不进,能止而不犯,故就二体,有险有止,以释蹇名。坎在其外,是“险在前也”。有险在前,是计难。若冒险而行,或罹其害。艮居其内,止而不往,相时而动,非知不行,故曰“见险而能止,知矣哉”也。“蹇利西南往得中也”者,之於夷易,救难之理,故云“往得中”也。“不利东北其谈穷”者,之於险阻,益其难,其谈弥穷,故曰“其谈穷”也。“利见大东谈主往有功也”者,往见大东谈主能除难,故曰“往有功”也。“当位贞吉,以正邦也”者,二、三、四、五爻皆当位,是以得正而吉,故曰“当位贞吉”也。“以正邦也”者,居难守正,正邦之谈,故曰“以正邦”也。“蹇之时用大矣哉”者,能於蹇难之时确立其功,用以济世者,相配人之所能,故曰“蹇之时用大矣哉”也。
《象》曰:山上有水,蹇。山上有水,蹇难之象。
[疏]正义曰:山者是岩险,水是阻截。水积山上,弥益危难,故曰“山上有水蹇”。
正人以反身修德。除难莫若反身脩德。
[疏]正义曰:蹇难之时,未不错进,惟宜反求诸身,自脩其德,谈成德立,能济险,故曰“正人以反身修德”也。陆绩曰:“水在山上,失浮现之,故曰蹇。”通水流下,今在山上,不得卑鄙,蹇之象。陆绩又曰:“水本应山下,今在山上,终应反下,故曰反身。”处难之世,不不错行,只能反省检,脩已德用乃除难。正人邃晓谈畅之时,并济天下,处穷之时则善其身也。
初六:往蹇,来誉。处难之始,居止之初,见前识,睹险而止,以待当时,知矣哉!故往则遇蹇,来则得誉。
[疏]正义曰:初六处蹇之初,往则受难,来则得誉。初居艮始,是能见险而止。见险不往,则是来而得誉,故曰“往蹇来誉”。
《象》曰:“往蹇来誉”,宜待也。
[疏]正义曰:“宜待”者,既“往则遇蹇”,宜止以待时也。
六二:臣蹇蹇,匪躬之故。处难之时,履当其位,居不失中,以应於五。不以五在难中,私身远害,执心不回,志匡室者也。故曰:“臣蹇蹇,匪躬之故”。履中行义,以存其上,处蹇以比,未见其尢也。
[疏]正义曰:“”谓五也。“臣”谓二也。九五居於位而在难中,六二是五之臣,往应於五,履正居中,志匡室,能涉蹇难,而往济蹇,故曰“臣蹇蹇”也。尽忠於君,匪以私身之故而不往济君,故曰“匪躬之故”。
《象》曰:“臣蹇蹇”,终尢也。
[疏]正义曰:“终尤”者,处难以斯,岂有过尤也?
九三:往蹇,来反。进则入险,来则得位,故曰“往蹇来反”。为下卦之主,是内之所恃也。
[疏]正义曰:九三与《坎》为邻,进则入险,故曰“往蹇”。来则得位,故曰“来反”。
《象》曰:“往蹇来反”,内喜之也。
[疏]正义曰:“内喜之”者,内卦三爻,惟九三阳居二阴之上,是内之所恃,故云“内喜之”也。
六四:往蹇,来连。往则应,来则乘刚,营业皆难,故曰“往蹇来连”。得位履正,当其本实,虽遇於难,非妄所招也。
[疏]正义曰:马云“连亦难”也。郑云“迟久之意”。六四往则应,来则乘刚,营业皆难,故曰“往蹇来连”也。
《象》曰:“往蹇来连”,当位实也。
[疏]正义曰:“当位实”者,明六四当位履正,当其本实。而营业受难者,乃数之所招,非邪妄之所致也,故曰“当位实”也。
九五:大蹇,一又来。处难之时,在险中,难之大者也,故曰“大蹇”。然居不失正,履不失中,执德之长,不改其节,如此则同道者集而至矣,故曰“一又来”也。
[疏]“九五,大蹇一又来”。○正义曰:九五处难之时,在险中,难之大者也,故曰“大蹇”。然得位履正,不改其节,如此则同道者自远而来,故曰“一又来”。○注“处难之时”至“一又来也”。○正义曰:“同道者集而至矣”者,此以“同道”释“一又来”之义。郑注《论语》云:“同门曰一又,同道曰友。”此对友也。通而言之,同道亦是一又党也。
《象》曰:“大蹇一又来”,以中节也。
[疏]正义曰:“以中节”者,得位居中,不易其节,故致“一又来”,故云“以中节”也。
上六:往蹇来硕,吉。利见大东谈主。往则长难,来则难终,难终则众难皆济,志大得矣,故曰“往蹇来硕吉”。险夷深奥,大路可兴,故曰“利见大东谈主”也。
[疏]正义曰:硕,大也。上六难终之地,不宜有所往,往则长难,故曰“往蹇”也。“来则难终,难终则众难皆济,志大得矣”,故曰“硕吉”也。险夷深奥,大路可兴,宜见大东谈主以弘谈化,故曰“利见大东谈主”也。
《象》曰:“往蹇来硕”,志在内也。有应在内,往则失之。来则志获,“志在内也”。
[疏]正义曰:“志在内也”者,有应在三,是“志在内也”。应既在内,往则失之,来则得之,是以往则有蹇,来则硕吉也。
“利见大东谈主”,以从贵也。
[疏]正义曰:贵谓阳也。以从阳,故云“以从贵”也。
坎下震上。解:利西南。西南,众也。解难济险,利施於众。受难不困于东北,故不言不利东北也。
[疏]正义曰:“解”者,卦名也。然解有两音,音古买反,音胡买反,“解”谓解难之初,“解”谓既解之后。《彖》称“动而乎险”,明解众难之时,故先儒皆读为“解”。《序卦》云:“物不不错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但是“解”者,险深奥,释物情沉着,故为“解”也。“解利西南”者,西南坤位,坤是众也。施解於众,则所济者弘,故曰“解利西南”也。
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未有善於解难而迷於处安也。解之为义,解难而济厄者也。难可往,以解来复则不失中。有难而往,则以速为吉者,难则能复其中,有难则能济其厄也。
[疏]正义曰:“所往”者,上言“解难济险,利施於众”。此下明救难之时,诫其可否。若难可往,则以来复为吉。若有难可往,则以速赴为善,故云“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设此诫者,褚氏云:“世有事求功,故诫以难宜静,亦有待败乃救,故诫以有难须速也。”
《彖》曰:解,险以动,动而乎险,解。动乎险外,故谓之“”。险则解,故谓之“解”。
[疏]正义曰:此就二体以释卦名。遇险不动,由解难。动在险中,亦未能咎。今动於险外,即见脱於险,是计“解”也。
“解,利西南”,往得众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下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圻。天下否结则雷雨不作,交通感散,雷雨乃作也。雷雨之作,则险厄者亨,否结者散,故“百果草木皆甲圻”也。
[疏]“解利西南”至“百果草木皆甲坼”。○正义曰:“解利西南往得众”者,“解”之为义,兼济为好意思。往之西南得施解於众,是计利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者,难可解,退缩静默,得理之中,故云“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者,解难能速,则不失其几,故“往有功也”。“天下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圻”者,此因震、坎有雷雨之象,以广明“解”义。天下解缓,雷雨乃作。雷雨既作,百果草木皆孚甲开坼,莫不驱散也。
解之时大矣哉!圻而不释也。深奥之时,责问时,故不言用。体尽於解之名,有幽隐,故不曰义。
[疏]正义曰:结叹解之大也。自天下至於草木,不有“解”,岂非大哉!
《象》曰:雷雨作,解。正人以赦过宥罪。
[疏]正义曰:赦谓放,过谓误失,宥谓饶恕,罪谓故犯,过轻则赦,罪重则宥,皆解缓之义也。
初六:咎“解”者,解也。屯难盘结,於是乎解也。处蹇难始解之初,在刚柔始散之际,将免罪厄,以夷其险。处此之时,不烦於位而“咎”也。
[疏]正义曰:夫险难未夷,则贱弱者受害,但是蹇难未解之时,柔弱者不行咎,否结既释之后,刚强人不复陵暴。初六,“处蹇难始解之初,在刚柔始散之际”,虽以柔弱处位之地,逢此之时,不虑有咎,故曰“初六咎”也。
《象》曰:刚柔之际,义咎也。或有过咎,非其理也。“义”犹理也。
[疏]正义曰:“义咎”者,“义”犹理也,刚柔既散,理咎,或有过咎,非理之当也,故曰“义咎”也。○注“有过咎”至“义犹理也”。○正义曰:“或有过咎,非其理也”者,或本此八字。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狐者,隐伏之物也。刚中而应,为五所任,处於险中,知险之情,以斯解物,能获隐伏也,故曰:“田获三狐”也。黄,理中之称也。矢,直也。田而获三狐,得乎理中之谈,不失枉直之实,能全其正者也,故曰“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也。
[疏]正义曰:“田获三狐”者,狐是隐伏之物,三为成数,举三言之,搜获欢尽。九二以刚居中而应於五,为五所任,处於险中,知险之情,以斯解险,险不济,能获隐伏,如似野猎而获窟中之狐,故曰“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者,黄,中之称。矢,直也。田而获三狐,得乎理中之谈,不失枉直之实,能全其正者也,故曰“得黄矢贞吉”也。
《象》曰:九二,“贞吉”,得中谈也。
[疏]正义曰:“得中谈也”者,明九二位既失当,是以得“贞吉”者,由处於中,得乎理中之谈故也。
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处非其位,履非其正,以附於四,用夫柔邪以自媚者也。乘二负四,以容其身。寇之来也,自已所致,虽幸而,正之所贱也。
[疏]正义曰:“负且乘致寇至”者,六三,矢正应,下乘於二,上附於四,等于用夫邪佞以自说媚者也。乘者,正人之器也。负者,常人之事也。施之於东谈主,即在车骑之上,而负於物也。故寇盗知其非巳扫数,於是竞欲夺之,故曰“负且乘致寇至”也。“贞吝”者,负乘之东谈主,正其所鄙,故曰“贞吝”也。
《象》曰:负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疏]正义曰:“亦可丑也”者,天下之丑多矣,此是其,故曰“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者,言此寇虽由已之招,非是他东谈主致此过咎,故曰“又谁咎也”。
九四:解而拇,一又至斯孚。失位不正,而比於三,故三得附之为其拇也。三为之拇,则失初之应,故“解其拇”,然后一又至而信矣。
[疏]正义曰:而,汝也。拇,足大指也。履於不正,与三比较,三从下来附之,如指之附足,四有应在初。若三为之拇,则失初之应,故“解其拇”,然后一又至而信,故曰“解而拇,一又至斯孚”。
《象》曰:“解而拇”,未当位也。
[疏]正义曰:“未当位”者,四若当位履正,即三为邪媚之身,不得附之也。既三不得附四,则所解。今须解拇,由失当位也。
六五:正人维有解,吉。有孚于常人。居尊履中而应乎刚,不错有解而获吉矣。以正人之谈解难释险,常人虽间,犹知服之而怨矣。故曰“有孚于常人”也。
[疏]正义曰:“正人维有解吉”者,六五,居尊履中而应於刚,是有正人之德。正人当此之时,不错解於险难。维,辞也。有解於难,是以获吉,故曰“正人维有解吉”也。“有孚于常人”者,以正人之谈解难,则常人皆投诚之,故曰“有孚于常人”也。
《象》曰:正人有解,常人退也。
[疏]正义曰:常人谓作难者,信正人之德,故退而畏服之。
上六:公用射隼于墉之上,获之,不利。初为四应,二为五应,三不应上,失位负乘,处下体之上,故曰“墉”。墉非隼之所处,非三之所履,上六居动之上,为解之,将解荒悖而除秽乱者也。故用射之,则后动,成此后举,故“获之”,而“不利”也。
[疏]“上六”至“不利”。○正义曰:隼者,贪残之鸟,鹯鹞之属。墉,墙也。六三失位负乘,不应於上,等于罪衅之东谈主,故以譬於集。此借飞鸟为喻,而居下体之上,其犹隼处墉。隼之为鸟,宜在山林,集於东谈主“墉”,为东谈主所缴射,以譬六三处於位,当被东谈主所讨伐。上六居动之上,为解之,将解之荒悖而除秽乱,故用射之也。“此后动,成此后举,故获之,而不利”,故曰“公用射隼于墉之上,获之不利”也。公宅臣之。上六以阴居上,故谓之“公”也。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疏]正义曰:“解悖也”者,悖,逆也。六三失位负乘,不应於上,是悖逆之东谈主也。上六居动之上,能除解六三之荒悖,故云“以解悖也”。
兑下艮上。损:有孚,元吉,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疏]“损有孚”至“可用享”。○正义曰:“损”者,减损之名,此卦明损下益上,故谓之“损”。“损”之为义,“损下益上”,损刚益柔。损下益上,非补不及者也。损刚益柔,非长正人之谈者也。若不以诚信,则涉攀附而有过咎,故“有孚”,然后大吉,咎可正,而“利有攸往”矣,故曰“损有孚,元吉,咎可贞,利有攸往”也。先儒皆以咎、可贞,各利己义,言既吉而咎,则不错为正。准下注《彖》辞云:“损下而不为邪,益上而不为谄,则何咎而可正。”但是意以咎、可贞共成义,故庄氏云:“若行损有咎,则须补过以正其失。”今行损用信,则是咎可正,故云“咎可贞”。窃谓庄氏之言得正旨矣。“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明行损之礼,贵夫诚信,不在於丰。既行损以信,何用丰为?二簋至约,可用享祭矣,故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也。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谈上行。艮为阳,兑为阴。凡阴顺於阳者也。阳止於上,阴说而顺,损下益上,上行之义也。
[疏]正义曰:此就二体释卦名之义,艮,阳卦,戒指。兑,阴卦,为说。阳止於上,阴说而顺之,是下自减损以奉於上,“上行”之谓也。
损而有孚,元吉,咎可贞,利有攸往。损之为谈,“损下益上”,损刚益柔也。损下益上,非补不及也。损刚益柔,非长正人之谈也。为损而不错获吉,其唯有孚乎?“损而有孚”,则“元吉”,“咎”而可正,“利有攸往”矣。“损刚益柔”,不以消刚。“损柔益上”,不以盈上,损刚而不为邪,益上而不为谄,则何咎而可正?虽不行拯济浩劫,以斯有往,物距也。
[疏]正义曰:卦有“元吉”已劣等事,由於“有孚”,故加“而”字,则其义可见矣。
“曷之用”?曷,辞也。“曷之用”,言缘何丰为也。“二簋可用享。”二簋,质薄之器也。行损以信,虽二簋而可用享。
[疏]正义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举《经》明之,皆为损而有孚,故得如此。
二簋应就怕,至约之谈,不可常也。
[疏]正义曰:声名二簋之礼,不可为常。二簋至约,惟在损时适时行之,非时不可也。
损刚益柔就怕。下不敢刚,贵於上行,“损刚益柔”之谓也。刚为德长,损之不不错为常也。
[疏]正义曰:明“损下益上”之谈,亦不可为常。损之是以能“损下益上”者,以下不敢刚亢,贵於送上,则是损於刚亢而益妩媚也。“损刚”者,谓损兑之阳爻也。“益柔”者,谓益艮之阴爻也。东谈主之为德,须备刚柔,就刚柔之中,刚为德长。既为德长,不可恒减,故损之“就怕”。
损益盈虚,与时偕行。当然之质,各定其分,短者不为不及,父老不为有馀,损益将何加焉?非谈之常,故“与时偕行”也。
[疏]正义曰:“盈虚”者,凫足短而任,鹤胫长而当然。此又云“与时偕行”者,上既言“损刚益柔”,不可常用,此又汎明损益之事,体非恒理,当然之质,各定其分。凫足非短,鹤胫非长,何损我以益东谈主。虚此以盈彼,但就怕宜用,故适时而行,故曰“损益盈虚,与时偕行”也。
《象》曰:山下有泽,损。山下有泽,损之象也。
[疏]正义曰:泽在山下,泽卑山,似泽之自损,以崇山之象也。
正人以惩忿窒欲。可损之善,莫善忿欲也。
[疏]正义曰:正人以法此损谈,以惩止忿怒,窒塞情欲。夫东谈主之情也,感物而动,境有顺逆,故情有忿欲。惩者息其既往,窒者闭其将来。忿欲皆有营业,惩窒互文而相足也。
初九:巳事遄往,咎,酌损之。损之为谈,“损下益上”,损刚益柔,以应当时者也。居於下,损刚奉柔,则不不错逸。处损之始,则不不错盈,事已则往,不敢宴安,乃获“咎”也。刚以奉柔,虽乎咎,犹未亲也。故既获咎,复自“酌损”,乃得“志”也。遄,速也。
[疏]正义曰:“巳事遄往咎”者,巳,竟也。遄,速也。损之为谈,“损下益上”,如东谈主臣欲自损己送上。然各有所掌,若废事而往,咎莫大焉。若事已不往,则为倨傲。竟事速往,乃得咎,故曰“巳事遄往咎也”。“酌损之”者,刚胜则柔危,以刚奉柔,初未见亲也。故须酌而减损之,乃得“志”,故曰“酌损之”。
《象》曰:“巳事遄往”,尚志也。尚於志,欲速往也。
[疏]正义曰:“尚志”者,尚,庶几也。是以竟事速往,庶几与上志也。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柔下可全益,刚不可全削,下不不错正。初九巳损刚以顺柔,九二履中,而复损已以益柔,则剥谈成焉,故不可遄往而“利贞”也。进之於柔,则凶矣,故曰“征凶”也。故九二不损而务益,以中为志也。
[疏]正义曰:柔不不错全益,刚不不错全削,下不不错正。初九已损刚以益柔,为顺六四为初六,九二复损已以益六五为六二,则成剥卦矣。故九二利以居而守正,进之於柔则凶,故曰“利贞,征凶”也。既征凶,故九二不损顷刻间务益,故曰“不损益之”也。
《象》曰:“九二利贞”,中计志也。
[疏]正义曰:“中计志”者,言九二是以能居而守节,不损益之,良由居中,以中为志,故损益得其节適也。
六三:三东谈主行则损东谈主,东谈主行则得其友。损之为谈,“损下益上,其谈上行”。三东谈主,谓自六三巳上三阴也。三阴并行,以承於上,则上失其友,内其主,名之曰“益”,其实乃“损”。故天下相应,乃得化醇;男女匹配,乃得化生。阴阳分辨,生可得乎?故六三行,乃得其友。二阴俱行,则疑矣。
[疏]“六三”至“得其友”。○正义曰:六三处损之时,居於下体。损之为义,“其谈上行”。“三东谈主,谓自六三巳上三阴”。上东谈主,谓上九也。下东谈主,谓六三也。夫阴阳相应,万物化醇,男女匹配故能生养,六三应於上九,上有二阴,六四、六五也。损谈上行,有相从之义。若与二阴并己俱行,虽欲益上九东谈主,使上九怀疑,疑则失其適匹之义也。名之曰“益”,即不是减损,其实损之也,故曰“三东谈主行则损东谈主”。若六三东谈主行,则上九纳己疑,则得其友矣,故曰:“东谈主行则得其友”也。
《象》曰:“东谈主行”,三则疑也。
[疏]正义曰:“三则疑”者,言东谈主则可,三东谈主疑加猜疑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咎。履得其位,以柔纳刚,能损其疾也。疾何可久?故速乃有喜。损疾以离其咎,有喜乃,故使速乃有喜,有喜乃“咎”也。
[疏]“六四”至“咎”。○正义曰:“疾”者相念念之疾也。初九自损巳遄往,已以正谈速纳,阴阳相会,同道斯来,复企子之疾,故曰“损其疾”。疾何可久,速乃有喜,有喜乃咎,故曰“使遄有喜,咎”。○注“履得其位”至“有喜乃咎也”。○正义曰:“速乃有喜,有喜乃咎”者,相感而久不相会,则有勤望之忧,故“速乃有喜”。初九自损以益四,四不速纳,则有失益之咎也,故曰“有喜乃咎”也。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疏]正义曰:“亦可喜”者,《诗》曰:“亦既见止”,“我心则降”。不亦有喜乎?
六五:或益之,十一又之龟,弗克违,元吉。以柔居尊而为损谈,江海处下,百谷归之,履尊以损,则或益之矣。一又,党也。龟者,决疑之物也。阴非先唱,柔非自任,尊以自居,损以守之。故东谈主用其力,事顺其功。智者虑能,明者虑策,弗能违也,则众才之用事矣,获益而得“十一又之龟”,足以尽天东谈主之助也。
[疏]“六五”至“元吉”。○正义曰:六五居尊以柔而在乎损,而能自抑损者也。居尊而能自抑损,则天下莫不归而益之,故曰“或益之”也。大略,言有也,言其不自益之,有东谈主来益之也。一又者,党也。龟者,决疑之物也。阴不先唱,柔不自任,“尊以自居,损以守之”,则东谈主用其力,事竭其功,“智者虑能,明者虑策”,而不行违也。一又至不违,则群才之用尽矣,故曰“十一又之龟,弗克违”也。群才毕用,骄傲委东谈主,天东谈主并助,故曰“元吉”。○注“以柔居尊”至“天东谈主之助也”。○正义曰:“一又,党也”者,马、郑皆案《尔雅》云:“十一又之龟者,曰神龟,二曰灵龟,三曰摄龟,四曰宝龟,五曰文龟,六曰筮龟,七曰山龟,八曰泽龟,九曰水龟,十曰火龟。”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疏]正义曰:“自上祐”者,上谓天也,故与“自天祐之,吉不利”义同也。
上九:弗损,益之,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处损之终,上所奉,损终反益。刚德不损,乃反益之,而不忧於咎。用正而吉,不制於柔,刚德遂长,故曰“弗损,益之,咎,贞吉,利有攸往”也。居上乘柔,处损之,尚夫刚德,为物所归,故曰“得臣”。得臣则天下为,故“”也。
[疏]“上九”至“得臣”。○正义曰:“弗损益之,咎,贞吉”者,损之为义,“损下益上”。上九处损之,上所奉,损终反益,故曰“弗损益之”也。既“刚德不损,乃反益之”,则不忧於咎,“用正而吉”,故曰“咎,贞吉”也。“利有攸往”者,不利於柔,不使三阴俱进,不疑其志,“刚德遂长”,故曰“利有攸往”也。又能自守刚阳,不为柔之所制,岂惟“咎、贞吉”费力,所往亦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义两存也。“得臣”者,居上乘柔,处损之尊。夫刚德“为物所归”,故曰“得臣”。“得臣则以天下为”,故曰“”。“”者,光宅天下,適也。
《象》曰:“弗损益之”,大自豪也。
[疏]正义曰:“大自豪”者,刚德不损,“为物所归”,故“大自豪也”。
震下巽上。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疏]正义曰:“益”者,增足之名,损上益下,故谓之益。下巳有矣,而上益之,明圣东谈主利物之巳也。损卦则损下益上,益卦则损上益下,得名皆就下而不据上者,向秀云:“明之谈,志在惠下,故取下谓之损,与下谓之益。”既上行惠下之谈,利益万物,动而违,何往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以益涉难,理险阻,故曰“利涉大川”。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疆。震,阳也。巽,阴也。巽非违震者也。处上而巽,不违於下,“损上益下”之谓也。
[疏]正义曰:此就二体释卦名之义。柔损在上,刚动不才,上巽不违於下,“损上益下”之义也。既居上者能自损以益下,则下民欢说,复疆限。益卦是以名益者,正以“损上益下,民说疆”者也。
自潦倒下,其谈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五处中正,“自潦倒下”,故“有庆”也。以中正有庆之德,有攸往也,何適而不利哉!
[疏]正义曰:此就九五之爻,释“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也。五处中正,能“自潦倒下”,则其谈光大,为天下之所庆顺也。“以中正有庆之德”,故所往不利焉。益之是以“利有攸往”者,正谓中正有庆故也。
利涉大川,木谈乃行。木者,以涉大川为常而不溺者也。以益涉难,同乎“木”也。
[疏]正义曰:此取譬以释“利涉大川”也。木体惊惶,以涉大川为常而不溺也。以益涉难,如木谈之涉川。涉川害,见益之为利,故云“利涉大川,木谈乃行”也。
益动而巽,日进疆。天施地生,其益。损下益下。
[疏]正义曰:“益动而巽,日进疆”者,自此已下,广明益义。前则就二体明损上益下以释卦名,以下有动求,上能巽接,是“损上益下”之义。今执二体明获利之也。若动而骄盈,则彼损已。若动而卑巽,则进益疆,故曰“益动而巽,日进疆”。“天施地生,其益”者,此就天下广明益之大义也。天施气於地,地受气而化生,亦是“损上益下”义也。其施化之益,有所,故曰“天施地生,其益”。
凡益之谈,与时偕行。益之为用,施未足也。满而益之,害之谈也。故“凡益之谈,与时偕行”也。
[疏]正义曰:虽施益,不可恒用,当适时行之,故举“凡益”追念之,故曰“凡益之谈,与时偕行也”。
《象》曰:风雷,益。正人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迁善悔改,益莫大焉。
[疏]正义曰:《子夏传》云:“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万物皆盈。”孟僖亦与此同其意。言须雷动於前,风散於后,然后万物皆益。如二月启蛰之后,风以长物八月收声之后,风以残物。风之为益,其在雷后,故曰“风雷,益”也。迁谓移动慕尚,改谓改惩止,迁善悔改,益莫大焉,故正人求益,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也。六子之中,并成心物,犹取雷风者,何晏云:“取其长可久之义也。”
初九:哄骗为大作,元吉,咎。处益之初,居动之始。体夫刚德,以莅其事而之乎巽,以斯大作,获大功。夫居下非“厚事”之地,在卑非任重之处,大作非小功所济,故“元吉”,乃得“咎”也。
[疏]正义曰:“大作”谓兴作大事也。初九处益之初,居动之始,有兴作大事之端,又体刚能幹,应巽不违,有堪建大功之德,故曰“哄骗为大作”也。然有其才而其位,稳健时而其处,虽有殊功,东谈主不与也。时东谈主不与,则咎过生焉。故“元吉”,乃得“咎”,故曰“元吉,咎”。
《象》曰:“元吉,咎”,下不厚事也。时不错大作,而下不不错厚事,稳健时而其处,故“元吉”,乃得“咎”也。
[疏]正义曰:“下不厚事”者,厚事犹大事也。
六二:或益之十一又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用享于帝,吉。以柔居中,而得其位。处内履中,居益以冲。益自外来,不召自至,不先不违,则一又龟献计,同於损卦六五之位,位失当尊故吉在“永贞”也。帝者,生物之主,兴益之宗,出震而皆巽者也。六二居益之中,体柔当位,而应於巽,享帝之好意思,在此时也。
[疏]“六二”至“用享于帝吉”。○正义曰:六二体柔居中,当位应巽,是居益而能用谦冲者也。居益用谦,则物“自外来”,一又龟献计,弗能违也。同於损卦六五之位,故曰“或益之十一又之龟,弗克违”也。然位失当尊,故永贞乃吉,故曰“永贞吉”。帝,天也。用此时,以享祭於帝,明灵降福,故曰“用享於帝吉”也。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疏]正义曰:“自外来”者,明益之者从外自来,不召而至也。
六三:益之,用丧事,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以阴居阳,求益者也。故曰“益之”。益不过来,己利己之,物所不与,故在谦则戮,救凶则。以阴居阳,处下卦之上,壮之甚也。用救衰危,物所恃也,故“用丧事”,乃得“咎”也。若能益不为私,志在救难,壮不至亢,不失中行,以此告公,国主所任也;用圭之礼,备此谈矣,故曰“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也。公者,臣之也。凡事足以施天下,则称,次天下之大者,则称公。六三之才,不及以告,足以告公,而得用圭也。故曰“中行告公用圭”也。
[疏]“六三”至“告公用圭”。○正义曰:六三以阴居阳,不行谦退,是求益者也,故曰“益之”。“益不过来,已利己之,物所不与”。若以谦谈责之,则理屠戮。若以救凶原之,则情在可恕。然此六三,“以阴居阳,处下卦之上,壮之甚也”。用此以救衰危,则物之所恃,是以“用丧事”而得咎,故曰“益之,用丧事,咎”。若能求益不为私己,志在救难,为壮不至亢,能適於时,是有信实而得中行,故曰“有孚中行”也。用此“有孚中行”之德,执圭以告於公,公任之以救衰危之事,故曰“告公用圭”。○注“以阴居阳”至“告公用圭也”。○正义曰:告者宜以文德燮理,使天下东谈主宁,失当恒以救凶,用志狭小也。
《象》曰:益“用丧事”,固有之也。用施丧事,乃得固有之也。
[疏]正义曰:“固有之”者,明其为救凶,则不可求益;施之丧事,乃得固有其功也。
六四:中行,告公从,哄骗为依迁国。居益之时,处巽之始,体柔当位,在上应下。卑不穷下,不处亢,位虽不中,用“中行”者也。以斯告公,何有不从?以斯“依迁”,谁有不纳也?
[疏]正义曰:六四:居益之时,处巽之始,体柔当位,在上应下,卑不穷下,不处亢,位虽不中,用中行者也”,故曰“中行”也。以此中行之德,有事以告於公,公从之,故曰“告公从”也。用此谈以依东谈主而迁国者,东谈主不纳,故曰“哄骗为依迁国”也。迁国,国之大事,明以中行,虽有大事,而不利,如“周之东迁晋郑焉依”之义也。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志获利也。
[疏]正义曰:“以益志”者,既为公所从,其志获利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得位履尊,为益之主者也。为益之大,莫大於信。为惠之大,莫大於心。因民所利而利之焉,不伤脾胃,惠心者也。信以惠心,尽物之愿,固不待问而“元吉有孚惠我德”也。以诚惠物,物亦应之,故曰“有孚惠我德”也。
[疏]正义曰:九五得位处尊,为益之主,兼张德义,以益物者也。“为益之大,莫大於信,为惠之大,莫大於心。因民所利而利之焉,不伤脾胃,惠心者也”。有惠有信,尽物之愿,获元吉,不待疑问,故曰“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我既以信,惠被於物,物亦以信,惠归於我,故曰“有孚,惠我德”也。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自豪也。
[疏]正义曰:“大自豪”者,天下皆以信惠归我,则不错自豪於天下,故曰“大自豪”也。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处益之,过盈者也。求益巳,心恒者也。厌之求,东谈主弗与也。唱莫和,是“偏辞也”。东谈主谈恶盈,怨者非,故曰“或击之”也。
[疏]正义曰:上九处益之,益之过火者也。求益厌,怨者非,故曰“莫益之,或击之”也。勿犹也,求益己,是“立心恒”者也。恒之东谈主,凶咎之所集,故曰“立心勿恒,凶”。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
[疏]正义曰:“偏辞”者本溪储罐保温工程,此有求而彼不应,是“偏辞也”。“自外来”者,怨者非,不待召也,故曰“自外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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