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表所做评价,要求如下:
一、项目位于泉港区驿峰中路,系租赁泉州市泉港区昌玉汽车零件厂闲置厂房,建设规模为年产3000吨饲料级动物油脂,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手机:18632699551(微信同号)二、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泉港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项目油烟废气、臭气及水汽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光氧净化+活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导热油炉燃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生产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异味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燃气废气排放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油烟排放参照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关标准,臭气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标准。
四、项目应对厂区进行理布局,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加强对噪声源的噪声控制,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五、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外运,妥善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废活炭和废导热油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执行转移处置审批制度及“五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严格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导热油空桶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设备保温施工贮存等按危废管理;油渣饼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118t/a,NH3-N≤0.0012t/a,SO2≤0.2453t/a,NOx≤0.9811t/a,你公司应按闽环发〔2018〕26号文件要求,在项目投产前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上述排污权指标。
天眼查资料显示,东莞市立德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位于东莞市,是一家以从事其他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11.1168万人民币。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东莞市立德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2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6次,财产线索方面有商标信息7条,利信息110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11个。
12月25日,省委书记沈晓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省贯彻意见;听取全省2025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2026年主要经济指标安排等情况汇报;决定于12月30日召开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体会议。
七、该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依法按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