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管道保温施工队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在江南高新园区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皮保温  

泉鲤政办〔2005〕68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在江南高新

园区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在江南高新园区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创新协调劳动关系方式,将有利于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企业用工软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提升园区的素质和形象。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关于在江南高新园区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和谐劳动关系△  工业园区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王书记、王区长、蔡副区长、上官副区长

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 年6 月24 日 印发

地址:大城县广安工业区

 

关于在江南高新园区开展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实施方案

 

鲤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鲤城区经贸局

    鲤城区总工会                     鲤城区工商业联合会

 

(二○○五年六月)

 

为了进一步抓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5]54号),以及市劳动保障局、经委、总工会、工商联、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劳社[2005]73号)要求,制定《关于在江南高新园区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推动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企业竞争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之一。开展创建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将构筑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等工作融于园区建设的各项工作,树立园区良好形象,提升园区素质,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组建“鲤城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成立由园区管委会代表(代表政府方)、企业代表(代表企业方)、工会组织代表(代表职工方)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创建和谐园区的日常事务工作。

三、工作步骤

以江南高新园区紫霞小区为试点,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试点工作。

第一阶段:建立组织机构(6月)。根据省、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统一部署,园区管委会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即劳动保障、经贸、工会、工商联)等有关部门沟通工作,形成共识,并成立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工作协调小组和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7月—9月)

机构统计数据显示,12月第一周市场成交热度主要集中在价格到位及房票购房项目,带动区域成交分别环比提升12%与9%。业内人士预计,未来一段时间,房票将是楼市购买力的重要支撑。

一是在紫霞小区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宣传咨询活动,召开区协调组、园区部分企业主两种类型的座谈会,就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工作的必要性、具体要求等进行动员。二是协调小组办公室指导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设备保温施工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补缺补漏,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10月—12月)。

根据工作方案和创建和谐园区的标准对照检查,补缺补漏,迎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职责

充分发挥劳动、 经贸、工会、工商联三方四部门协商机制的作用,充分发挥三方四部门会议成员单位各自职能优势,加强三方四部门协作,认真按照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标准组织实施,并建立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创建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劳动法》、《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集体合同规定》等法规指导和监督企业依法建立规章制度、执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认真审核《集体合同》(包括工资集体合同),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参加社会保险,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有关规定。

经贸局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企业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监督制度,改善企业安全卫生条件。

总工会负责指导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双爱双评”制度。

工商联负责动员企业积极参加创建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企业主座谈会,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企业遇到的问题。

五、创建和谐园区的标准

1、园区建立三方协商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经常对园区内企业带有普通性、隐患性的问题,开展协商活动。对劳动争议个案问题,能及时予以调解,没有造成恶性后果,做到无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2、企业100%建立工会,企业主积极参加雇主组织。

3、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相应的内部劳动保障管理制度。

4、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企业达100%,企业与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建立区域性及企业平等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6、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7、企业依法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和减少工伤和职业病发生。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执行国家劳动时间规定,不使用童工。

9、企业职工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附件:

 

一、鲤城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许伙努(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吴明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吕应聪(区经贸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黄珍红(区总工会副主席)

黄从容(区工商联副会长)

王  玮(江南高新园区管委会主任科员)

成  员:黄维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障股股长)

李聪标(区劳动监察副中队长)

郭淑玲(区劳动争议仲裁办副主任)

张剑龙(区经贸局经济运行股科员)

尤建国(区总工会经保部负责人)

柯育严(区总工会保障部)

张雅惠(区商会办公室主任)

吴荣宣(区商会经济部部长)

二、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黄维顺

成  员:张剑龙、尤建国、吴荣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