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铁皮保温施工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10323

新闻资讯 2026-01-02 03:59:59 58
铁皮保温施工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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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表示,氯化法钛白粉作为公司“一体两翼”战略中高功能新材料布局的核心组成部分,项目建设有利于扩大公司钛白粉总体产能,提高市场竞争力,也进一步提升新产业在公司的占比。同时,天原股份深化“氯—钛—磷—铁—锂”一体化循环产业布局,项目可有实现固废资源化利用,符绿色发展理念和公司发展战略。2025年半年报显示,1—6月期间,天原股份钛化工产品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9亿元,同比增长2.17%。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EVA鞋底600万双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西滨镇海滨社区拥军路2号

3.建设单位: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EVA鞋底600万双项目位于晋江市西滨镇海滨社区拥军路2号,租用晋江海生鞋材有限公司现有厂房(2楼至5楼)作为其生产经营场所。2021年1月8日,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EVA鞋底600万双项目通过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闽发改备[2021]C050006号),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EVA鞋底600万双。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设备冷却水和锅炉蒸汽冷凝水采用明管密闭方式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市南港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工艺废气拟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活炭吸附后有组织排放;锅炉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燃烧废气拟直接有组织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同行业低噪声设备、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生产车间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车间尽量关闭门窗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更换的废活炭和职工生活垃圾。通过规范化建设一般固废仓库和危险废物仓库,并指定人管理,边角料定期外售给其他企业加工利用,废活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处置。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通过网络公示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共进行了2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二

1.项目名称:福建宏品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双EVA拖鞋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

3.建设单位:福建宏品鞋业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派环保科技(泉州)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福建宏品鞋业有限公司位于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租赁福建省信豪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厂房进行EVA拖鞋生产,租赁的总建筑面积7000m2,总投资100万元,项目职工定员10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年产1000万双EVA拖鞋。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及泉荣远东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后排入安海湾。在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安海湾的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在运营时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项目4层、5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各自配套的活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符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有机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气筒挥发有机物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设备噪声主要为搅拌机、冷却塔、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其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在4层、5层生产车间的南侧拟建1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点,用于未回用于生产的注塑边角料的暂存;项目5F的生产车间的南侧拟建1个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铁皮保温废活炭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生产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实现生产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理。

7.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福建环保网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5日在福建环保网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三

1.项目名称:晋江市世香鞋材工贸有限公司年产改EVA颗粒1500吨、TPU鞋底配件200万件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华夏路11号

3.建设单位:晋江市世香鞋材工贸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

5.项目概况:晋江市世香鞋材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华夏路11号,主要从事鞋材塑料生产,建设年产改EVA颗粒1500吨、TPU鞋底配件200万件项目。项目租赁福建省晋江侨丰鞋服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3500m2,总投资金额100万元,项目拟采取分期建设,一期规模为年产改EVA颗粒1500吨、TPU鞋底配件100万件,二期规模为年产TPU鞋底配件100万件。拟招聘职工20人,其中一期现有职工15人,二期拟招聘职工5人,均不在厂内住宿,日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日。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冷却水可全部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7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及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项目开炼、造粒、注塑废气通过在产污区域设置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经“UV光解+等离子废气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密炼工序通过在人工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和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脉冲除尘器+UV光解+等离子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排气筒及厂界监测结果,外排的非甲烷总烃及粉尘符《工业企业挥发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及《大气污染物综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限值,经处理后外排有机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车间生产设备,噪声源强约为65~85dB(A),项目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生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理,废弃包装物和废次品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