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管道保温施工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石狮市远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大长江(远通)汽车商城项目

铁皮保温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石狮市远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大长江(远通)汽车商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0年12月23日—12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远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大长江(远通)汽车商城项目

我公司主要生产各种铝合金、塑钢门窗、卷帘门、车库门、建筑幕墙、隔热断桥及各种车用、船用、防盗门、家用电器、家具用黑白、彩色、透明密封胶条、质量等级分为:三元乙丙、热塑弹性、橡塑等各品种,品种齐全,能为任何一家塑材、隔热铝材、木窗木门、幕墙企业配套。本厂还为客户提供胶条设备、密封胶设备、硬脂酸设备的技术转让、生产销售、调试安装等配套服务,同时还经营销售建筑节能塑钢门窗配件、新铝合金70B、708、768、802、808、828、858、868隔热断桥工程专用配件等产品。

二、建设地点:狮市灵秀镇仕林村狮城大道592号

三、建设单位:石狮市远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石狮市远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石狮市灵秀镇仕林村狮城大道592号,主要从事汽车销售与维修等服务。项目总用地面积6948m2,总建筑面积约8808m2。项目总投资6400万元,拟招聘职工50人,日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日,预计年销售汽车1200辆、年维修汽车10000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排放量为624t/a,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00t/a,经化粪池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区域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烤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漆雾、焊接烟尘和打磨、抛光粉尘。其中焊接烟尘和打磨、抛光粉尘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生产时车间加强通风。项目喷漆烤漆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铝皮保温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项目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排放限值;二甲苯、乙酸丁酯及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有效的减震、降噪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维修过程拆卸的废零件、废轮胎及焊接产生的废焊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回收单位。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原料桶、废机油、废电池、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含油抹布及废活性炭。其中废机油、废电池、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废原料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由生产厂家负责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七、公众参与情况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83051218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箱:215114768@qq.com

邮编:362700